年輕人的「絕對」是種魅力,在還沒被歸化成一個小螺絲釘前,他們堅信自己獨特性的天真,對成人有極大誘惑,所以今年扎維耶多藍是黑馬,剛成年的他散發青少年的絕對魅力,被他掃瞄過的大人與媒體都顯得很蠢,而成年人則偏愛這樣的人,尤其知道自己的「蠢」是無可避免的生存默契後。
年輕人的「絕對」是種魅力,在還沒被歸化成一個小螺絲釘前,他們堅信自己獨特性的天真,對成人有極大誘惑,所以今年扎維耶多藍是黑馬,剛成年的他散發青少年的絕對魅力,被他掃瞄過的大人與媒體都顯得很蠢,而成年人則偏愛這樣的人,尤其知道自己的「蠢」是無可避免的生存默契後。
受創後的蕾哈娜是現在市場的「最終兵器少女」,一方面姿態很柔軟、充滿無奈,另一方面會發射出致命武器,形象很動漫,蕾哈娜的商品神隨其實比亞洲水手服女生還徹底,包裝的極致,連眼淚都有了娛樂性。
在演Che之前,班尼西歐以演邊緣人見長聞名,他的邊緣人不是純粹使壞,而是總有股暗喻人生殺你個措手不及的黑色幽默,連演Che,我們都撇見一個平凡人疲憊的身影,以及被自己理想困住的盲目,他的演技太真實,真到不能當個明星。
今晚十二點 誰也沒發現 剛剛有對情侶在這裡大吵一架
若非留下的一個小熊玩具…
它就像一般的絨毛玩具 軟軟的很無辜 它們都不長嘴的 就像Kitty貓 深怕長嘴就會惹出是非似的 閉著嘴 留下相安無事的想像空間
他們擺明是跟不上時代的慘白怪咖,後面是體態健美的西岸女郎,有雜誌說他們看來就像從高中就混不開的笨蛋,但,很真實,美男可以作態賣傷春悲秋,但他們賣的時隨時都有「卡腳感」的現實,以及我們連快樂都要認真點的時代大笑點。
如果詹姆斯狄恩還活著,大概也被摧殘得像今日的米基洛克,他早年也像想死般活著,只是別人都在美時死了,他還活著,桀傲不馴多年後狼狽一身,但醜極就是美,異鄉人多年風霜後還是一身傲骨,像殉道一樣地繼續跟死神共舞。
在日本,最大的恐懼是什麼?你不妨在澀谷車站口幾看看,人潮以平均一秒兩步的速度把你淹沒,加上起居四坪空間,你會產生自己是「闌尾」的錯覺,松本的成功點在哪裡?他為無數「闌尾」人生發聲,讓他們暫時遠眺自己的平凡,以至於在意識自己困境前,先爽朗地笑出聲來。
永遠的不適應跟永遠的不放棄
村上跟奈良的「胎衣」是來自他們成名前後都保持極單純的生活,60歲的村上數十年仍維持小男孩髮型、簡單T恤配牛仔、極其規律的生活,其小說中的男主角,不是住在安藤忠雄清水混凝土般的建築物中,就是昏黃、快崩塌般的海豚旅館,男主角的愛是飄著肥皂香的海灘女孩、做愛動作細寫如白描,但情愛語言卻輕淡得可以,一切都是跟花花世界反看的,一開始彷彿就在送行般。
一種理想主義、情感潔癖,試圖想為混亂世界理出個頭緒的頑固,是村上小說動人的地方,他自己在《關於跑步 我說的其實是…》中寫自己:「如果生氣,就發在自己身上吧。如果不甘心就折磨自己吧。能默默吞下的…我就把它放在如小說這樣的容器中」「我不認為這樣的個性能被誰喜歡….我是一有什麼事就想要獨自躲進櫥子裡的人。」跟他的小說人物一樣,表面上想要獨善其身,把自己放在無塵環境裡,但又忍不住以關懷的眼神去看週遭,然後覺得刺痛,無所不在、無時沒有的微微刺痛、永遠的不適應跟永遠的不放棄,是村上的「宅」,跟當年沙林傑的麥田相呼應,就像村上在得耶路撒冷文學獎時說的:「如果制度是高牆,人心是雞蛋,我寧可站在雞蛋的那一邊。」
始終記得麥可傑克森來台的兩次演唱會,尤其第一次,跟著同學擠在最中間,只能看到舞台小小身影,從開場前的抱怨,到被舞台效果震懾,以及親眼目睹那傳奇性的舞步,讓一切擁擠都變值得,即使是抬頭看大螢幕,也不願錯過他任何一個動作,那時,台灣還少有這樣等級的演唱會,我們感官整個被收編,我們心悅誠服在這流行之王的舞台魅力下,細聲碎念:「這就是舞台!這才是藝人!
人類文明發展到現在,出現了兩大危機,除了暖化,就是愚蠢的被表揚以及它的倍數劇增,當然全球暖化危機很重要,但目前你還不至於一大早起來,就看到大量企鵝的浮屍飄過你的窗口,可是當你每天早上起來,一不慎打開整點新聞,或是迷糊中點上朋友傳給你的短片,就會有大量蠢事及記者問的蠢問題不斷蜂湧到你面前,它們手舞足蹈而且還被大量「複製」,儼然「新貴」,倒不是以前的人有多聰明,但高科技的便利讓蠢無限放大在你面前,並且被一再轉寄,讓「腦殘」變成一種流行現象,且無處不在,很像英國人拍了一部殭屍惡搞片《活人牲吃》,主角一開始沒發現大家變殭屍,因為他鄰居平常就是「那樣」
金魚問老王:「你這樣的溫柔可以延續多久?」老王說:「我也不知道多久,大概等到這場雨停吧!雨停了,你就不怕斗大雨滴在你魚缸裡掀起的驚滔駭浪,但或許雨停了,我還是會站在這裡,看有沒好心人幫你放回溪流裡。」
東方演員通常進軍好萊塢後,都學當地藝人做明星,穿得像他們、演得像他們、連回答都像他們,只有渡邊謙,是第一個以身為亞洲演員的自信,大方走進好萊塢主流,多虧有他,東方人總算在西方電影裡開始像個「正常人」。
時尚的魔力是什麼?是你以為穿上它時,就可以幫你去掉「庸俗」的剎那。那種「輕盈感」,是因你之前就認知了自己生命中有某些尾大不掉的濁重。當然,人稱「時尚凱薩大帝」的卡爾拉格斐的魅力與平庸的重量相反,他與凱薩一樣,那種直指前方,甩掉濁膩、急於逐鹿的霸氣,就算你可能覺得他十指閃著戒指的金光有些刺眼,但正呼應了這時代對「神」的期待,沒有要給你任何價值觀,只給你慾望產生之初,那種毫無顧忌、近乎任性的美感。
對一個長期被當神的人物,你要怎麼詮釋他內心的焦慮?尤其1968年,在狄倫想改變,拒絕再當什麼「佛陀」或「社會良心」的階段,他心裡反噬的猛獸要怎麼詮釋?這任務交給了凱特布蘭琪,她的詮釋代替當時受創的巴布狄倫,反咬我們脆弱人心一口。
人心不安或做壞事時都會去求佛,巴布狄倫就很像佛這角色,死老百姓以為自己的不潔淨,唱一首狄倫的就可以淨化,因此我們永遠內心紛擾,而那「佛」也永遠接受到我們無聊的雜訊。
大抵上,有兩種人會成為傳奇,一種是活得像趕忙去死,死時又太倉卒,讓所有活得既長又聊賴的人心頭一驚,另一種是年輕時,就以懾人的才華現身,令人以為他含著某種天命誕生,奈何這兩種人,當今都不產,而Jimi Hendrix竟然兩者都有,於是他圖像一再現身,提供我們這些冷漠的現代人「三分鐘劑量的熱血」。
現在的藝人都太過實際,在完成他們的「豐功偉業」後,比我們還「安居樂業」,不是以救世論居高望下,就是誇耀自己可以維持九小時的性愛,傳奇性全部出清。因此設計師們以60年代短暫的「花之子」為靈感。而這些悲劇英雄中,尤以Jimi Hendrix最負戲劇性,他像天生就帶著整打憂鬱的皺紋出生,飆著彷彿沒有明天的彈法(果然活不了多久),而碰巧的,他就死於自己的嘔吐物裡,沒有人比他的人生更有始有終地悲情,像獻祭給上天。agnes b曾在微風展出一系列攝影師Alain Dister為Jimi Hendrix拍攝的作品,Versace在米蘭時裝週大走復古年代的妖媚搖滾風,師法Jimi Hendrix的風格,讓人找回愛與和平的狂野熱潮,Jimi Hendrix身上七彩的羽毛、如打翻調色盤的圖案,就像他的音樂一樣,沒有中間值,要燒就是野火燎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