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抵上,有兩種人會成為傳奇,一種是活得像趕忙去死,死時又太倉卒,讓所有活得既長又聊賴的人心頭一驚,另一種是年輕時,就以懾人的才華現身,令人以為他含著某種天命誕生,奈何這兩種人,當今都不產,而Jimi Hendrix竟然兩者都有,於是他圖像一再現身,提供我們這些冷漠的現代人「三分鐘劑量的熱血」。
現在的藝人都太過實際,在完成他們的「豐功偉業」後,比我們還「安居樂業」,不是以救世論居高望下,就是誇耀自己可以維持九小時的性愛,傳奇性全部出清。因此設計師們以60年代短暫的「花之子」為靈感。而這些悲劇英雄中,尤以Jimi Hendrix最負戲劇性,他像天生就帶著整打憂鬱的皺紋出生,飆著彷彿沒有明天的彈法(果然活不了多久),而碰巧的,他就死於自己的嘔吐物裡,沒有人比他的人生更有始有終地悲情,像獻祭給上天。agnes b曾在微風展出一系列攝影師Alain Dister為Jimi Hendrix拍攝的作品,Versace在米蘭時裝週大走復古年代的妖媚搖滾風,師法Jimi Hendrix的風格,讓人找回愛與和平的狂野熱潮,Jimi Hendrix身上七彩的羽毛、如打翻調色盤的圖案,就像他的音樂一樣,沒有中間值,要燒就是野火燎原。